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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综合实力
国务院《关于支持山西省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意见》强调,继续支持山西大学建设与发展
发布时间:2017-09-12

近日,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山西省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意见》(国发〔2017〕42号),指出山西省是我国重要的能源基地和老工业基地,是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在推进资源型经济转型改革和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意见》在第三部分第(十一)小节“培育打造创新创业平台”中特别强调,扶持地方科研院所和高校加快发展,继续通过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支持山西大学建设与发展。

 

《意见》 分为八个部分,一、总体要求;二、健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机制,打造能源革命排头兵;三、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新旧动能接续转换;四、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五、加快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增强内生发展动力;六、深度融入国家重大战略,拓展转型升级新空间;七、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山西;八、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保障措施。

 

相关链接: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山西省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意见》

 

新华社北京9月11日电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支持山西省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意见》。

 

《意见》指出,要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能源供给、消费、技术、体制革命和国际合作,打造能源革命排头兵,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扩大对内对外开放,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实现资源型经济转型实质性突破,将山西省建设成为创新创业活力充分释放、经济发展内生动力不断增强、新旧动能转换成效显著的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示范区。

 

《意见》提出,到2020年,重点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能源革命总体效果不断显现,支撑资源型经济转型的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到2030年,多点产业支撑、多元优势互补、多极市场承载、内在竞争充分的产业体系基本形成,清洁、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基本建成,资源型经济转型任务基本完成,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性经验,经济综合竞争力、人民生活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再上一个新台阶。

 

《意见》明确了六个方面重点任务。一是健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机制,打造能源革命排头兵。推动能源供给和能源消费革命,深化能源体制改革,实施产业转型升级行动,建立新兴产业培育扶持机制,完善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政策体系。二是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新旧动能接续转换。增强协同创新能力,培育打造创新创业平台,统筹推进开发区创新发展,实施人才强省战略。三是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振兴计划,更大程度更广范围推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快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四是加快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增强内生发展动力。深化“放管服”改革,统一规范各类审批、监管、服务事项,创新财政金融支持转型升级方式,改革完善土地管理制度,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集中力量打赢脱贫攻坚战。五是深度融入国家重大战略,拓展转型升级新空间。构建联接“一带一路”大通道,积极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六是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山西。加强资源开发地区生态保护修复治理,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强化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意见》要求,山西省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对本意见涉及的重大事项抓紧制定细化方案和具体措施。国家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对山西省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督促推进和检查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