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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能
工作职能
发布时间:2014-11-19
  
发展规划处工作职能
 
一、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1.研究国家高等教育发展的方针政策与规律,结合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开展学校中、长期发展战略研究,制定学校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
2.收集、分析和掌握国内外高等教育发展的学术前沿和最新动态,比较、研究国内外著名大学在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为学校的改革发展提供决策咨询。
3.针对学校发展面临的相关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印发《高教参考》供学校领导参阅。
二、专题调研与综合改革
        4.专项调研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和重点工作,为学校改革与发展提供研究报告。
5.负责学校综合改革方案的调研与方案制定工作。
6.完成学校及相关政府部门交办的专题调研与综合改革等其他工作。
三、省部共建
         7.负责教育部省部共建工作研究中心相关工作,不定期向教育部、省教育厅等主管部门呈送工作报告及专项工作调研报告。
8.配合教育部与承办高校,组织召开“省部共建工作会议”,并负责相关联络工作。
9.完成学校及相关政府部门交办的省部共建其他工作。
四、专项项目
10.负责学校提升综合实力工作相关的项目规划编制与论证工作,负责项目资金的编制与论证工作,制定相关项目、资金等管理办法。
11.负责学校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规划相关项目规划编制与论证工作,负责项目资金的编制与论证工作,制定相关项目、资金等管理办法。
12.完成学校及相关政府部门交办的其他专项项目工作。
五、数据库建设
13.负责学校综合性数据信息平台数据统计工作。
14.负责向教育部等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各类学校层面的统计数据的报送工作。
15.负责向校内外单位提供学校基本统计数据和专项统计数据。
16.负责学校各类统计数据的数字化管理和归档工作。
17.完成学校及相关政府部门交办的数据统计工作.
六、临时性重要文稿
18.负责相关教育主管部门、学校领导交办的重要文字性材料的起草工作。
七、其他工作
19.完成学校及相关政府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